法律

军人退伍后离婚怎么分财产

  军人退伍后离婚分财产方式如下: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若有以下一种情形的,可以定位双方感情破裂: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