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哪些

  一、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哪些

  1、满五年安置房过户需注意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签订买卖合同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过户时注意资金安全,注意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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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拆迁安置房5年内是否可以转让

  1、主要看安置房的种类,有可以在五年内过户的,也有不可以的。

  2、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