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绑架罪胁从犯是否可以从轻判刑

  一、绑架罪胁从犯是否可以从轻判刑

  1、绑架罪胁从犯是可以从轻判刑的。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参与了共同犯罪活动,但是受某种外来的力而被迫参加的,或者是因受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