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怎么确定侮辱罪管辖

  一、怎么确定侮辱罪管辖

  1、侮辱罪是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犯罪,如果行为人有侵犯自己名誉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二、侮辱罪与诽谤罪的区别有哪些

  1、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步虚假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尊严、诋毁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侮辱罪在客观方面首先要求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他人。其次,侮辱必须是公然进行的,再次。侮辱必须是针对特定的目标和对象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