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恶意抢注的商标应如何处理

  一、恶意抢注的商标应如何处理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3、恶意抢注商标,如果被发现,可以主动到工商管理局进行撤回,如果坚持不撤回,受害一方可以起诉,并且要求进行赔偿,但是抢注商标并不会及时的发现处理,因此,只要受害人在五年之内作出起诉即可,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控告侵权。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驰名商标注册和商标注册区别是什么

  1、驰名商标和名牌是不同领域的两个不同概念。具体地讲,驰名商标通常是指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个法律的概念,它的产生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由司法机关或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

  2、近几年,随着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进展,各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也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使驰名商标在解决国际间商标权利纠纷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而名牌则是一般公众对那些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的俗称,它是经过民间团体或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评定产生的,它的目的是授予企业的一种荣誉,而不具备任何的法律地位,也不被其他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和司法机关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