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的合同可以签订吗

  一、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的合同可以签订吗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合同可以签订。但如果是法律规定的特许经营,则不可以签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二、连锁经营与特许经营有什么分别

  1、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定义不同

  特许经营是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连锁经营的核心是同一资本所有,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由同一个总部集中管理领导,共同进行经营活动的组织化的零售企业集团

  2、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特点不同

  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受许人(分支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受许人一对一签订特许合同而形成的,各个分支店之间没有关系

  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需将营业利润按总部要求上缴,分店经理是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3、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范围不同

  连锁经营的范围仅限于流通业和服务业,不涉及制造业

  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的多,在制造业中也有大量实例

  4、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所包含的法律关系不同

  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

  连锁经营中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由公司内部的管理规则调整关系

  5、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运作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业务开展的基础是一整套经营模式或某项独特的商品、商标。特许人把这些东西以特许权组合的形式转让给受许人,有了它受许人就可以独立开展业务。特许组织的建立也是以开发出上述各项为基础

  连锁经营则不需要这些内容。连锁经营实际上只需足够的资金和合适的业务类型就可以进行。当然,对于连锁经营来说,充足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方法对于其成功是至关重要

  6、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的发展方式不同

  特许经营通过吸收独立的商人加入而扩大体系,在这过程中,特许人需进行大量的营销工作吸引潜在的受许人,还需进行选择受许人的工作,并为受许人提供培训等各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