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夫妻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怎么办

  1、夫妻一方不承认共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通过收集可以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进行说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还需帮对方偿还债务吗

  1、离婚后如果这个债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就肯定是共有的债务,是要偿还的。如果不愿意承担,就要证明这些债务没有用作家庭生产生活,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不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如何协议分割财产,甚至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处理的,仍然不能改变夫妻双方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