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行政枉法裁判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此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料;有的是引诱、贿买甚至胁迫他人提供伪证;有的是篡改、毁灭证据材料;有的是故意歪曲理解法律甚至无视法律规定;有的是违反诉讼程序,压制甚或剥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等等。枉法裁判们必须发生在审判活动中。这里是广义的概念。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裁判的行为,但尚未达到情节严重,应以行政纪律手段处理。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实际能构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从事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因为只有他们才能利用职权而枉法裁判,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由于过失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及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应定玩忽职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