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一、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1、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既遂的处罚量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盗窃、抢夺或毁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抢夺财物一定构成抢夺罪吗
1、答案是否定的。抢夺公私财物,必须要求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即数额较大是成立抢夺罪的法定条件。因此,如果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不构成犯罪,应当视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行为。根据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第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第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第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2、根据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