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该如何做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该如何做
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达到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才有上市资格。
2、法律依据:《证券法》
第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设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1)无论是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发起人都应符合法定人数;
(2)在人数上,发起人必须在2-200人之间,因为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为一人公司,所以不能只有1人;200人以上在《证券法》上构成公开发行,因而就不可以称为发起人了。
(3)在条件上,发起人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中国境内指大陆地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份有限公司最底注册资本额。因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登记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发起人需认购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本总额,首次缴纳的出资,没有比例的限制,也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如果公司成立,由发起人取得的权利和利益或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或义务可能由公司承继。但是,如果公司没有成立或者成立后不予认可的话,发起设立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务或义务,均应由共同发起人共同承担。
(2)发起人之间可以认为是一种合伙关系,为设立公司,发起人之间需要订立发起人协议,该种协议属于合伙性质。发起人协议在发起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各个发起人可能承担不同的义务,享有不同权利,因而必须通过发起人协议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