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是否还有效

  一、欠条过了诉讼时效是否还有效

  1、欠条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过了诉讼时效后还有效。但是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如果义务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则债权人一般只能通过协商、调解等自力救济的方式来追回欠款。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欠款诉讼时效三年还是二年

  欠款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