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明知借名贷款是否属违规放贷
一、银行明知借名贷款是否属于违规放贷
1、属于违法放贷。如果在借名贷款中,放款方知道是借名贷款的情况下仍然放款,那么放款方就存在违法放贷的情况,违规放贷数额巨大的还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2、而放款方严格履行了审核,但是并未察觉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这时候放款了,就不属于违法放贷,只能说放款方审核不力。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立案标准
1、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七条
三、违法发放贷款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
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