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别人的名字贷款不还算诈骗吗

  一、用别人的名字贷款不还算诈骗吗

  1、用别人的名字贷款不还,不是诈骗罪,如果目的是非法占有贷款,并且情节严重的会构成贷款诈骗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三、怎么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