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是否可以公证

  一、债务是否可以公证

  1、可以做公证,不受债务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公司有债务是否可以注销

  1、公司在注销前要清算公司的债务,清算结束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公司有债务的情况下,不能注销,但破产清算除外。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