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1、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七条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
(四)监督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活动;
(五)制定本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六)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2、法律依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七条
二、怎么制作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要写明:
1、申请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动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争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及理由(即根据的法律条文);
3、提供的证据及来源。如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国家确立的高效、及时处理和化解劳资纠纷的专项劳动法律制度,是处理劳资纠纷所必经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在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定时,方可在法定时限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前可以向律师咨询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或者请律师指导,避免仲裁风险,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