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对证人打击报复怎么处罚

  一、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对证人打击报复怎么处罚

  1、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对证人等人打击报复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触犯法律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法律依据:《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二、人事争议诉讼程序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