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标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标准:
1、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二是明知的程度。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数额标准: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
(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未遂的,会不会处罚,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以酌情免于处罚,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