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情形是哪些?
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
2、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
3、连带责任所指向的债必须不可分。
4、连带责任的客体必须是种类物。
5、承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或者当事人明确约定。
连带责任的情形是: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7、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8、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担以及开办企业有过错而产生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期限是6个月,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