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告不认罪能定罪吗

  被告不认罪可以定罪。虽然被告人陈述是能直接反映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被告人不认罪,其他证据充分确实的,也可以定罪。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认罪认罚律师辩护也是需要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1、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2、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3、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4、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