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赠与与赠予的区别:
1、两者的定义不同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指送财物或他物给人,是一种单方面的行为。
2、两者的成立条件不同
赠与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赠予只有一方的给予,不需要另一方的接受与否,只要赠予方同意即可成立实行。
3、两者的使用场合不同
赠与是法律语言,是一种极为严谨的表达方式,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如合同法有规定:赠与是种合同关系,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行为;而赠予是文学语言,并不是一个法律用语,从法律角度无此定义。
4、两者接的对象不同
“予”本身就含有给某人的意思,所以赠予有时候可以不用接人,直接接物;而“与”后面就只能是接人,指向受赠对象,所以赠与之后所接的只能是人。
赠与不可撤销的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
2、赠与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等性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