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辩论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一、劳动仲裁辩论意见书应该怎么写
1、劳动仲裁过程中辩论意见书的写法通常是先写标题,开头对答辩人的详细信息进行介绍,正文是答辩的意见和答辩理由,但是答辩意见及答辩理由要根据劳动仲裁申请书中陈述的相关事实去写,结尾的部分是仲裁机构的名称,答辩人的签名和时间。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二、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其实在劳动仲裁答辩状当中,最重要的就是答辩理由,可是,劳动仲裁的答辩理由根本就没有固定的参考依据,例如劳动者申请了劳动仲裁,公司也要根据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原因进行答辩,答辩理由不是随便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