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争议中院终审不服可否上诉

  一、劳动争议中院终审不服可否上诉

  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所以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后,对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再上诉。但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审判基本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二审裁判效力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劳动纠纷如何有效收集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5、从客观上说,以上证据只要具备也可单独成立,但是为了避免“孤证”效力打折扣,建议应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的证据,相互印证。

  6、所谓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通俗地说,即是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的证据,譬如说申诉单位扣发工资、拖欠工资、未补偿、未缴纳保险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