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家属供养条件有哪些
一、工亡家属供养条件有哪些
1、工亡家属供养的条件有:工亡家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有哪些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