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能否定劳动仲裁吗
一、诉讼能否定劳动仲裁吗
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要依据具体情况对仲裁机构作出判决。如果仲裁结果有错误的,法院可以否定劳动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劳动仲裁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般说来,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