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
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量刑标准如下: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缓刑。
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少数犯罪是由特殊主体构成。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