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农村宅基地过户手续和流程

  农村宅基地过户手续和流程如下:

  1、准备好相关过户所需的申请材料;

  2、原宅基地和现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员会申请;

  3、村委会向国土资源所申请;

  4、国土资源所地籍调查,或国土局地籍调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报国土资源局进行办理。

  宅基地有如下特征:

  1、农村村民实行一户一宅制。即每户农村村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我国地域辽阔,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自然环境差异很大,各地对住宅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对宅基地的面积也相差较大,无法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只能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的土地。

  农民进城宅基地的处理方式如下:

  1、农民进城已经落户。

  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有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2、农民进城未落户。

  对于进城务工的农民朋友而言,不需要担心宅基地会被收回和自家房屋被拆除的问题,根据《民法典》以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农民朋友的固定资产,而宅基地也是农民应当享受到的固定权益,虽然农民朋友在城市务工,农村的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但是使用权与处置全一直属于农民朋友,如果农村集体组织需要拆除农民朋友的住房,那么必须要经过农民朋友同意,同时还需要给予合理的补偿!即使农民闲置的房屋已经成为了危房,也需要根据危房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会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