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业承兑汇票转让协议范本

  一、商业承兑汇票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人(甲方):

  接受人(乙方):

  担保人(丙方):

  因甲方经营周转需要,以其持有的未到期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作为借款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加强合作的基础上,就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持有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____张,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元。经乙方审查,同意受让甲方提供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票面金额作为转让价格。票据信息如下:

  第二条:甲方同意出票人承兑汇票背书给乙方指定的单位。背书后三个月内,乙方向甲方付清转让价款。若如乙方未按约定付款,则需按照月息1.5%支付甲方利息;如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仍付清价款,需按照月息2%支付甲方利息。

   第三条:如有产生利息,乙方应以现金形式将利息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不提供发票。乙方还款应优先偿还利息,再归还本金。

   第四条:甲方承诺商业承兑汇票真实、有效、合法。该商业承兑汇票具有合法的来源和持票资格,且该商业承兑汇票无虚假、无挂失、无克隆、无冻结、无止付或其他任何票据纠纷。乙方承诺该借款不超过1年,否则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向提起诉讼。 第五条:丙方监管乙方将该借款用于项目,并在乙方收到该项目工程款后督促还款。

   第五条: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转让人(签字):             乙方、接收人(签字): 

  二、什么是票据转让

  票据转让是指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也不得再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以背书进行票据转让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票据承兑和付款的责任。背书人在票据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票据法》规定的金额和费用。

  三、票据转让的方式

  (1)单纯交付。

  单纯交付是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付与他人的一种票据行为。许多票据行为都以交付票据为必要,但这些交付行为与转让票据的交付行为在目的和意义上均有区别。例如,出票行为中的交付目的在于完成出票行为,使票据处于流通领域,而作为票据转让的交付,其目的在于转移票据权利与他人。

  单纯交付转让票据,简单而且方便,但它仅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无记名票据,一是空白背书票据。因此,在不承认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的国家,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就不被承认。我国《票据法》对无记名票据和空白背书均不予承认,因而单纯交付的票据转让也就当然被禁止。《统一汇票本票法》虽不承认无记名汇票,但允许空白背书,因此该法对空白背书的汇票允许以单纯交付转让。台湾票据法对单纯交付转让票据则予以完全的承认。

  (2)背书交付。

  背书交付即作成背书后并将票据交付于他人。背书是票据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人们广泛地使用。在性质上,背书是一种持票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为目的的单方法律行为。行为人即让与权利的人,是背书人,受让权利的人为被背书人。第一次背书中的被背书人是第二次背书中的背书人,第二次背书中的被背书人又成为第三次背书中的背书人。这样票据从甲到乙再到丙、丁,就构成了票据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