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转租合同的效力如何

  1、出租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合同有效。按照我国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并没有明令禁止承租人转租房子的行为,但实际中,并不是所有情况都可以转租。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就将租房拿去转租,就有人担心这种转租合同会不会被否定效力,会不会被认定为不属于能够转租的范围。要是一旦认定为无效的行为,那么承租人可能就会失去这个租房,并且有可能会拿不回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