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关注保险责任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保费条款、保费金额条款和现金价值条款等,了解必要的保险术语,明确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2、谨慎挑选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设立。

  3、准备投保时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

  保险合同出现纠纷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协商,即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规、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2、仲裁,即合同双方对某一事件或某一问题发生争议时,通过协商难以达成协议,根据申请,可由国家规定的仲裁机关依法作出裁决。

  3、诉讼,即依法提起要求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一种方式。一方为原告,而被请求的一方为被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有约定仲裁条款的,应仲裁。

  1、如果保险标的物的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可以有运输工具登记地、目的地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有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