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一、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1、债权人在债权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债权申报书;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的材料;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信用社申报债权需要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其中债权申报书应当写明借款的经过、判决执行情况、目前拖欠本息费用情况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