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债务应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共同债务的认定如下: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
在同居关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除非为同居双方共同生产、生活需要而形成,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对非法同居的处罚:
1、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2、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非法同居行为,无过错方可以以此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3、若是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罪,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