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区别?
押金和定金有如下区别:
1、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能退换,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2、定金有限额规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押金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人。
定金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定金一旦交付,定金所有权发生移转。
2、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只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才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4、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
5、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
定金根据定金的担保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订约定金
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成约定金
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
3、解约定金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
4、违约定金
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证约定金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