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继承纠纷案例有哪些

  经典遗产纠纷有以下这件案例:

  某厂工人张某在下班途中,自己所骑电瓶车与赵某驾驶的大货车发生碰擦,张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当场死亡,。张某系张老汉之子,李女士之夫、张晓某之父。张某死亡之后,张某所在单位支付了工伤赔偿款617900元,其中包含死者丧葬费19700元,交通肇事方赔偿了334000元。张某生前有银行存款、房屋等财产。现张老汉向某区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依法判令分割张某工伤赔偿款以及事故赔偿款,并且同时分割张某的银行存款和房屋等其他财产。

  1、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定继承是一个强制性规范,除被继承人生前依法以遗嘱的方式改变外,其他任何人均无法改变。

  2、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

  3、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4、转继承。又称为再继承、连续继承,它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的制度。

  5、遗赠。是指公民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所拥有的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待其死亡后无偿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