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条件有哪些
赡养条件有:
1、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需要赡养
被赡养人需要赡养是首要条件,如不需要赡养,就没有强调此义务的必要。
2、被赡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无力赡养
“子女已经死亡”、“子女无力赡养”是指——被赡养人,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死亡或均不具有赡养能力。只要有子女在世或有子女具备赡养能力,祖孙之间就不发生赡养义务关系。
3、赡养人(孙子女、外孙子女)是有负担能力的成年人
实际上是两点要求:一是已经成年,二是有负担能力。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或者虽成年但确实不具有负担能力。当然就不可能产生祖孙间的赡养权利义务关系。
赡养人义务有如下几项:
1、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赡养义务的免除条件是: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