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继承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遗产继承开始的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1、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人可以对遗嘱内容进行修改,可以更改遗嘱继承人,也可以更改遗嘱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继承的遗产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遗嘱内容进行变更。但进行遗嘱变更,只能有遗嘱本人进行变更。其他人无权对遗嘱人的遗嘱进行变更。变更后的遗嘱,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