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个税怎么扣
劳务合同个税扣税是根据个人每月所得的工资进行计算,若所得额已是扣除社会保险费用后的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额是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额(扣除社保费用后)-起征额=个人所得额(扣除社保费用后)-5000。
1、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
2、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预缴税款时没有及时或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税前扣除的;
5、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