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标准
司法鉴定人出庭费用标准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国家的相关公务员出差的费用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做司法鉴定流程大致如下: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是否受理。
3、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司法鉴定出错应该采取如下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申请重新鉴定
2、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3、主动搜集其他证据以推翻鉴定结论
如果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自然就失去基础,不能作为定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