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

  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如下方面: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条件如下:

  1、遗赠人和扶养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协商一致,协议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具体、可行;

  3、遗赠的财产属遗赠人所有,产权明确无争议;财产为特定的、不易灭失;

  4、遗赠人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遗赠人有配偶并同居的,应以夫妻共同为一方签订协议;

  6、扶养人有配偶的,必须征得配偶的同意;

  7、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及担保财产。

  抚养遗赠协议纠纷的被告应该是合同双方其中一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