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权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继承权需要以下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如下:
1、申请公证,提交房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发送受理通知单;
3、审查资料、告知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4、收取公证费;
5、进行公证。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