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加盟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签加盟合同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加盟商的主体资格,加盟者应表述为个人姓名或法人单位名称,在合同中述明,允许加盟者在某地开设连锁店,拟开设的连锁店名称为某某公司(特许盟主名称)某某连锁店。

  2、双方关系的表述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应约定:合同双方为各自独立核算单位,只属于许可人和受许人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同时应约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标、商号、商誉和经营管理技术归特许盟主所有。

  3、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在合同中应对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域名保护作出明确约定。

  加盟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在于加盟合同有一个冷静期。《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加盟商在加盟合同签订之后的合理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冷静期”条款,是考虑到被特许人对加盟的行业可能没有充分的了解,法律从保护被特许人的利益出发,要求特许人必须给予被特许人考虑是否继续从事特许经营的一定期限,如被特许人决定不从事特许经营的,在此期限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合同。被特许人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权利,是一项法定权利,特许人不能任意限制或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