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年后起诉有效吗?
离婚三年后起诉有效,首先是因离婚协议书产生纠纷的,离婚3年后发生纠纷仍可向法院起诉。其次是在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起诉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