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相邻权的特征

  生活中“相邻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处理:

  1、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由当事人各方自愿协商,和平解决争端。

  2、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对争议的情况,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建设、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在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争取调解处理。

  3、在当事人各方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调解失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诉请法院,请求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来解决。

  相邻权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

  2、相对独立的物权性

  从对物的支配性上说。尽管相邻权的外在表现最终都落实到对不动产的利用或限制上,但它不像其它物权具有唯一的绝对排它的利用方式,也并不对相邻不动产直接支配。它支配的不是具体的物,而是一种相邻权益。

  3、复合权利性

  复合权利性体现在四个方面:相邻权是物权调整规范和行为禁止规范的复合;是私法和公法所共同赋予的复合型权利形态;是财产性利益和人格性利益相结合的权利形态;是法定性和约定性相结合的权利。

  相邻权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即为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便宜有必需或必要时,在相邻不动产上所为的特定使用,如邻地通行、铺设管道等。

  2、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亦即当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造成对邻人的妨害(包括危险)时,其邻人有权予以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