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有如下特点:
1、涉及标的大。
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往往涉及的是整个路段的工程款或者是整个路段的工程造价,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
2、案件涉及法律关系复杂。
首先,由于工程的复杂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往往并不是单纯的施工合同,经常涉及到承包、转包、分包等不同承包方式,合同性质多样化;其次,由于多种合同样式,导致签订合同当事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可能分别不同,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也不同,所承担的责任也各有不同。
3、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特征:
1、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已经批准;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具有法人资格;当事人双方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具有连带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审查、核定、批准的专业施工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如下条款: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期限;
9、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10、建设工程施工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