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针对撤销权代位权在具体案件中如何适用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二者在案件中如何适用需要看是否满足二者的成立条件。

  毛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地板生意,向王某借款2.1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毛某为王某出具了。毛某用此款与他人合伙倒卖劣质地板,被相关部门查获,将劣质地板全部没收,并每人罚款1万元。毛某为翻本,竭尽所有财产再次经营地板生意,又亏损,至还款期届满,已无支付能力。王某多次催要,毛某无法清偿欠款。某日,王某又向毛某催债,恰有方某找毛某还款,毛某将话题扯开,进行掩饰。王某经了解,原来毛某数年前曾借给方某1.5万元作经营资金,现本息已达2万余元。毛某认为收回这2万余元也还不清债,故欲放弃这一债权,给方某作经营资金,日后自己入股共同经营,王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毛某以此款清偿债务。毛某辩称该债权已经放弃,无法清偿债务,但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