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是: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人身损害的概念是什么

  人身损害是一个范围相当广泛的概念。如果以结果论,一切造成受害人身体健康损害或死亡结果的都构成人身损害;如果以责任性质划分,有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如雇佣损害赔偿、工伤事故赔偿、产品责任人身损害赔偿、高度危险作业致人人身损害赔偿,建筑物、悬挂物塌落致人人身损害赔偿等等)。除此之外,无因管理同样可能造成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