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被刑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一、被刑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1、服刑期间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话,那么剥夺政治期间是不计算工龄的。劳改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2、法律依据:《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局关于刑满就业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改犯人刑满在劳改单位就业的,被批准转为固定职工的,其恢复政治权利后在该单位就业的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未转为固定职工被清理或遣送回原籍以后参加了工作的,其在劳改单位就业期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劳教人员期满在劳教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计算也按上述意见办理但原是固定职工的劳教人员,未被开除公职的,其劳教以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二、北京判刑后视同工龄如何计算

  1、工作人员服刑以后又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或缴费年限应按以下办法计算: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的工作年限归零。

  2、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其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