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办理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办理
1、起诉离婚的办理程序具体如下:
(1)原告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人民法院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
(4)开庭审理案件;
(5)人民法院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1、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3、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4、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