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不执行法院判决该怎么办
一、抚养权不执行法院判决该怎么办
不执行法院抚养费判决的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当事人可以在判决生效两年内,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依相关法律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法院判决不执行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1、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对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进行处罚。以下是量刑规定和部分法律解释,想了解更多可以查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全部内容。
2、刑法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3、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4、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实施本解释第三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对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5、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相关规定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判决、裁定,杀害、重伤执行人员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