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事执行措施种类有哪些

  民事执行措施种类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判决申请执行的实际上是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有关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