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流程需要多久
对于审限民诉法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流程包括: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当事人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民事诉讼法律程序包含以下内容: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一)写好起诉书;
(二)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三)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四)法院判决;
(五)执行判决。